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之基坑验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8:32:00 阅读: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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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验槽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验槽条件

  (1)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2)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4)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推迟验槽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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