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56亿元“以奖代补”保障房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4/19 阅读: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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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安瑞 时间:2013-04-19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安瑞报道 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会上,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宣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3.56亿元重奖2012年保障房建设成绩突出地区。

      2012年3月,陕西省一次性下达给各市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近3万亩,进一步按照“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的原则,继续开通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确保了该省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同时,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2.2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71.75亿元,省级配套40.5亿元。

       陕西省还建立了专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设计了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并要求所有楼栋必须安装永久性工程标识牌。同时,安排厅级领导对口联系各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对项目开工、进度、竣工等情况进行逐项核查。此外,该省还成立了副厅级建制的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立了功能强大的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平台,专门指导市县政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续管理工作。

      2012年,陕西省各市县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全省13个市(区)均圆满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巩固和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决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地区进行奖励。

      其中,西安市、安康市获一等奖,各奖励5000万元;咸阳市、商洛市、西咸新区、榆林市4市 区 获二等奖,各奖励3000万元;铜川市、汉中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延安市、韩城市7市(区)获三等奖,各奖励1000万元。西安市高新区等11个县(区)获2012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十佳县”称号,各奖励600万元。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以及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个单位获得2012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扈广杰等45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全年实际开工40.99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2万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3.2%;完成投资718.8亿元。同时,竣工30.01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入住12.8万套,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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