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市政》:索赔的原因及依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9/3 15:46:00 阅读:686
聚划算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及依据

  1.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2.施工索赔的依据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3)进度计划、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4)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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