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整理:负责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0/23 11:25:00 阅读:873
聚划算

  1、主要负责人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建造师)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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