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先予执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6/7 19:14:00 阅读:678
聚划算

  什么是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

  小编推荐

  ·2012年二级建造师冲刺备考,笑傲六月!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应对技巧

  ·2012年部分省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变更为10月27、28日

  ·评卷老师对二级建造师考生的忠告

  ·如何轻松应对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浅谈如何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考出好成绩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经验分享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关于易利-项目管理-产品中心-联系我们-帮助中心-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