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误区(1)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30 11:53:00 阅读:1234
聚划算

  作为验证实体检验内容之一的混凝土强度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如何留置?留置部位范围、留置数量、试件强度如何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如下误区。

  (1)留置部位范围不对,对所有混凝土施工的不同强度等级均要求留置不符合要求。

  (2)留置数量不对,按标养试块的留置要求同等对待同条件养护试件或留置数量不符合要求。

  (3)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有任何一组不合格时,即给出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实体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

  (4)不能正确把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按标准养护试块28d同等对待。

  (5)同条件养护试件不能与结构实钵同等对待,放置位置与环境不符合要求,另开“小灶”。

  (6)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随意性较大,没有经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留置方案。

  (7)当同条件养护试件经评定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直接找设计单位复核的处理程序不符合要求。

  针对以上误区,笔者就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以下简称《规范》)及其条文解释阐述以下肤浅之见。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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