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垫资工程项目资金的运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12/10 阅读:1240
聚划算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施工企业为了维持其简单再生产不得不向建设单位承诺各种条件,如工程项目垫资就是其中必备条件之一;除了建设单位不按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向施工企业支付一定数额进场费或预付款外,还要求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还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软垫资”,有的要求垫到一定的形象进度,如:基础到±0、主体封底或到几层等等,有的要求垫到完成一定数额的工作量,如2000万或更多,一般在工程合同造价的30%左右,然后才按工程验工的一定比例拨付工程款。而“软垫付”的资金也是陆续或到交工时再行清算,一旦施工企业遇到销售情况不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无法及时回笼,甚或中间停工、停建,就使施工企业陷入资金不能自拔的境地。外债内忧使施工企业面临官司不断、难以维持生计的后果。那么,如何对垫资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运作,以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呢?笔者认为;
    
  一、在投标竞争阶段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对拟承诺垫资的工程项目未来资金的前景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测,对预期资金较好的工程项目可以承诺部分垫资,否则放弃。房地产开发商很少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大多是对前期购地、立项、“三通一平”等进行必要投入后,要求施工企业承诺垫资到正负零,然后到商业银行实施“按揭”取得部分资金再行后期工程的开发和建设,或预售“楼花”由业主预交部分住房款继续进行工程建设。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前景的预测至关重要,应从开发商的业绩、房地产地段、房地产价位、房地产的销售宣传、房地产的外型设计、内型标准等诸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做出资金前景的初步判断。以决策是否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资金投入;再如对工业、宾馆、餐饮、娱乐业等工程项目需用投产后的“效益资金”支付施工企业的垫资,就必须对这些项目未来投资回收期、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充分预测。因此,高度重视对拟垫资项目前期的预测决策工作是降低垫资风险的基础。
    
  二、将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垫资风险向建设单位转嫁。经过激烈的投标竞争,施工企业承接了承诺部分垫资的工程项目,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要组建内部独立核算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并配合其对工程项目前期的资金进行运作。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把施工企业垫资的风险与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挂起钩来。做为同一利益对象的两个不同主体,双方都希望通过工程项目的施工、销售,投资尽快得到回报。因此,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出发,施工企业通过银行融资贷款或向分包单位和供应商的资金付款承诺,可以由建设单位进行信誉担保或资产抵押等,以使施工企业非恶意的到期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或不能兑现付款的承诺由建设单位履行付款连带责任。事实上建设单位可以以此作为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而对建设单位并无太大不利,如此融资对建设单位、分供方、施工企业是三赢方案,正所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三、利用银行和商业信用将资金风险向分包单位和供货商转嫁。受整个建筑市场资金不规范操作大气候的影响,施工企业将垫资风险向劳务或单项分包单位及大宗材料的供货商转嫁,但这种转嫁是以施工企业牺牲部分利润为代价的,也就是以现款购货的机会成本远比同期银行贷款成本高。因此,应通过资金运作权衡现金折扣与资金成本孰大孰小,从而使施工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成为资金运作技巧的首选。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结算制度,可以通过办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信用证同签订购销合同的分包单位或供货商进行经济往来,一方面缓解工程项目资金压力,转嫁资金风险,另一方面可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其前提,一是施工单位的开户银行有较好信用,二是施工单位本体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三是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或供货商有合法的经济合同,四是工程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销售前景看好,资金回笼有一定保障。
    
  施工单位为分供方签发的定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分供方如急需资金还可向银行申请贴现,能及时缓解分供方资金压力;施工单位向银行交20%的保证金可开具 100%的信用证,用于对分供方或分包方的资金支付信用。银行为了降低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资金的风险,施工企业还可以以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进行担保。如此,施工企业承诺的垫资条件一般在6个月内足以运作成功。
    
  四、将垫资的风险向金融机构转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明显趋好,银行货币资金回笼加快,一方面银行沉淀资金较高,为了取得最大经济效益,银行急欲选择风险较小的项目放贷:另一方面银行直接贷款风险较大,银行必须通过必要的调研程序,选择前景看好的工程项目主体,才能认可向施工企业贷款。这首先是基于建设单位想通过工程项目的建设得到较大的回报;施工企业通过垫资工程项目的运作取得较好的效益;银行通过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作,取得高于银行同行拆借的利润。这又可谓三赢方案。三者的有利结合,更有助于工程项目从施工到销售的顺利实施。同时,有的金融机构正在探讨可以将在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相应证件,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以缓解施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途径。这又给施工企业的资金运作带来福音。
    
  总之,在目前很不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中,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困扰施工企业资金的矛盾很突出,但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整顿,这种矛盾将日益得到缓解。同时,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企业的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也将有助于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运作,施工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支柱产业的前景将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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