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和掌握无标底招标及合理低价中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1/6 阅读:965
聚划算
    建设项目实行无标底招投标,推行合理低价中标,这是逐步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之举,但这一改革新举,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否则要走味,成为过度低价竞标的依据。
    
  合理低价中标是国际上的通行办法。在国际建筑市场上,谁的报价给业主带来的收益最大,谁就可以中标,即报价最低者中标。然而,这一游戏规则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且推广面还不大,已出现走味现象。究其原因,大家认为,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体制改革滞后造成合理低价中标演变成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
    
  首先,僧多粥少是使合理低价中标扭曲的一大因素。供求失衡使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为了生存,往往采用非正常的降价方式“争食”,而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又不得不被迫应战,形成相互压价。
    
  其次,国有施工企业改制不到位也是一个原因。已完成改制的一些企业也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许多企业盈和亏,与企业法人代表关系甚微。一些企业只要有饭吃,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都行。接到项目就等于轮到了饭碗,如果到时候由于资金不足工程式干不下去,政府和业主肯定不会置之不理。一些施工企业自己也明白,用低价揽到项目,要想把工程式保质保量干好是不可能的,唯一只有偷工减料,以牺牲质量为代价。因此,低价竞标接到的项目,会使企业陷入两难境地,一是订了合同要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二是投标书上自己制定的造价,又“套”上了自己。
    
  行家认为,推行无标底招标,首先要把握合理低价的原则,那就是不能低于工程成本价。人们常说“千做万做,独本生意不做”。合理低价应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应该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机械人工等成本支出和间接支出后略有赢余。其次,既要维护业主的利益,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利益。通过调节和选择,使造价维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准上,真正地反映建筑成本与施工利润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有效地保障工程招标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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