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1/6 阅读:1039
聚划算
    时下,一些地方搞成果发布流于形式,成果发布多铺张浪费,增加了企业的各方面负担,让企业苦不堪言。如某市为筹备一个全省工作会议,市有关部门圈定了50家企业为工作成果发布单位,要求每家企业拿出800元钱,并提供相关文字与图片资料,由会议筹备部门找一家美术广告统一制作成果发布展板。结果呢,一天开会的时间,代表们在长廊式的成果发布板报前只逗留了不到20分钟的时间。其宣传效果大打折扣。令人担忧的是,时下,用展板发布成果这种形式,在一些地方的综合部门十分盛行。鉴于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求真务实,少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多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目前,工程建设均采用招投标方式来选择承包商,一些承包商为了中标,往往先以低价中标,中标后再通过设计变更、工程索赔等形式提高造价。建设单位应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控制索赔支出,但在现实中,一方面建设单位自身缺少专业造价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因具体管理人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把关不严,造成施工阶段的造价非正常提高的现象时常发生。为此,笔者建议:
    
  1、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对所有设计变更,应严格审批手续,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把关,对导致超投资的设计变更,应报原项目批准部门批准。
    
  2、由专职报价工程师参与索赔管理,严格控制工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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