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对外工程承包的政策建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2/18 阅读:934
聚划算
    (一)充分重视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与技术水平的提高,国际工程承包所提供服务的复杂程度在增加。承包工程内容逐渐扩展到设备采购与供应及其安装维护、人员培训和资金融通等方面,涉及商品、技术、资本、劳务、管理、服务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运行。国际工程承包已成为各国产业、服务贸易的综合国际竞争力的体现。我国要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提高地位,需要不断扩大国际工程承包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将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国内生产、建设能力相对过剩和人员富余,对国民经济造成很大压力。对外工程承包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是我国实现出口形式多样化的一个方面,也是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还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就业压力,从而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因此,国家要象对待商品出口一样,高度重视对外工程承包的发展。
    

    
  (二)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竞争力
    

    
  1.扶优、扶强,提高我国企业的融资能力。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承包方能否提供全部或部分建设资金越来越成为决定能否中标的重要因素。一些发达国家的大承包商凭借其融资能力强及其政府出口信贷等的支持,在竞争中占据十分有利的地位。而我国的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具有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一些年营业额达数亿美元的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其注册资本却只有区区数百万元。随着国有银行风险意识的提高,它们一般不再愿意向这种“无资本、无抵押”的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巨额贷款,而我国政策性银行对国际工程承包工程企业的支持力度也较小,因此,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融资能力受到越来越多的制约,与发达国家竞争对手的差距越来越大,资金和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瓶颈。
    

    
  为提高我国企业的融资能力,第一,要增加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资本金。为此,建议通过债转股、返还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上缴利润和在国内外发行股票等方式,补充企业资本金;允许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收购与兼并等经济活动,包括与外国大公司合资,组建成为有活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便在国际竞争中与国外大型承包商相抗衡。第二,提供出口信贷,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我国进出口银行现在只对能够带动国内设备出口的工程承包项目给予政策性出口信贷,建议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扩展到所有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第三,选择具备条件的大项目,由国家政策性银行牵头进行项目海外融资试点。
    

    
  2.设立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基金,提高我国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于其他行业,国际工程承包是风险较高的领域,特别是大项目投入大、工期长,易受不可预见的外来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影响,再加上我国的市场大多在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不稳定造成的风险更为突出。我国一些企业因海湾战争遭受巨大损失,背上债务包袱,至今仍未能解脱。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和保险市场的开放,国家应鼓励保险机构向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服务。此外,国家可在国际工程承包商会下设风险基金,资金来源从公司每年外汇净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韩国为2%)提取,政府相应减免所得税。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商业保险范围之外的风险,如战争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3.引进国外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与国际同行相比,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不少发达国家在工程承包领域设置技术壁垒,我国企业往往由于缺少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而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难以在项目投标中获胜。因此,在重视培养本国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同时,应允许企业引进外国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
    

    
  4.充分利用政府间谈判,为企业开拓工程承包市场创造条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国家政府对其国内工程承包市场的保护日趋严重,不少发达国家采用技术、环保、劳动许可等壁垒限制外国企业进入其工程承包市场,同时,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外国企业进入我工程承包市场的障碍逐渐减少。因此,我国应利用“对等开放”的原则,与主要国家建立双边联系和磋商机制,加强双边谈判,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进入他国市场扫清障碍。加入WTO盾,要争取利用《政府采购协议》,使我国企业能够参与其他国家公共工程项目的投标。在新一轮贸易谈判中,要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取达成放宽自然人跨国流动的协议。
    

    
  5.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与援外及机电产品出口相结合。利用我国援外项目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为开展承包工程业务打下基础,或利用援外款参与部分投资以达到承揽大型项目的目的。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的出口。
    

    
  (三)加强对承包工程的管理
    

    
  由于体制与管理上的原因,我国企业在国际承包市场上“自相残杀”现象日趋严重,必须加以制止。
    

    
  1.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建议尽快制定和完善按行业类别划分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资信标准,并根据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以往业绩分别发给主包和分包许可证。审批手续可以从简,甚至逐步取消,但资质、资信的条件不能降低。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企业,不论企业的行业、性质如何,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一律不给予经营权。
    

    
  2.加快国有外经企业的体制改革,彻底转换外经企业的经营机制。通过国有外经企业的体制改革,解决“所有人缺位”的问题,从而使外经企业转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与此同时,对国有企业海外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应放在经济效益、资产质量等方面。如果个别外经企业需要承担一些援外等政策性业务,政府应给予应有的经济补偿。或者将经济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分开进行考核。
    

    
  3.发挥商会的协调职能。商会分会会长可由该行业中的大企业担任,以发挥大企业在协调报价或联合报价方面的协调作用。公司间如不能就投标报价问题达成妥协,可交政府管理部门裁决。对违反行规和职业道德者,商会有权建议政府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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