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竣工备案制的思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2/27 阅读:983
聚划算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是党和国家加强廉政建设、抑治腐败、树立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设工程实施竣工备案制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质监站当好“检查官”,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一、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越深入,经济建设越发展,越要坚持依法行政。建筑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其开发投资者的多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已完全改变了过去一切均由国家包办开发建设的局面。就投资对象而言,目前不但有国家投资,集体企事业单位投资,而且有中外合资、合作投资、私营业主投资、外方独资、外方合资等各种方式;就投资比例而言,目前政府的直接投资仅占了整个大盘的两到三成,投资者的地位、经济、性质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此同时,建筑产品也和其他产品一样走向市场。投资方式的变化必然带来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就工程施工而言,由过去的国营建筑企业发展到国际承包、国内外合作承包、集体承包、私营承包。而且,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走进了建筑行业,这一切变化都要求政府的管理手段改变,即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目前我国颁发的法规虽滞后于发展的需要,但市场经济的秩序将逐步建立和健全,打“擦边球”者必将受到处罚。有了法规之后更重要的就是执法。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管理机构正是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大发展的阶段成立的,其目的就是依法行政,严格监督,规范市场,进而达到保护参与建设的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监督、热情服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受政府委托,对所辖区域的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其本身并不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它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执法,因此能否用好手中的权力至关重要。目前,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的体制、机制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唯一未变化的是,任何投资者都想以最经济的代价而获得最好的产品,以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对承包商而言,都想得到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社会环境,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和价格以及企业的信誉等利益有一个合法的保护,对不法行为应有强有力的制约,以使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应该认识到,我们的手段是执法,其目的不是处罚;我们的宗旨是规范、监督、帮助、促进和提高。即监督是手段,帮助是方法,促进各方规范自我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劳动者安全生产为目的。通过执法的过程,促进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提高,进而达到促进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使我国的建设工程发挥最好的效益。有些同志认为,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就是要向交通警察一样,对违规行驶的车辆即时处罚了事。如同以前我们验收工程一样,合格就验收,不合格就开整改单,违法就处罚。对交通管理而言,违章是偶然事件,可以即时处罚,对一个工程项目,一项建筑产品就不同了。首先,建设工期可历时多年,最少也几个月;其次使用材料和工序又繁多,而且投资规模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亿元;第三,更重要的是多方参与建设,多方参与管理,相关法规也非常多,任何环节都可能有违规行为。因此建筑产品是特殊的产品,是一种永久性或半永久性,使用安全和功能非常高并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形物质。就总体质量而言,也不是一个部门能监管好的。因此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但要监督、把关,更重要的是科学管理、依法行政、预防为主。这里的预防为主就是把落实法规贯穿到整个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当中。为此我们要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投入管理中。如在检验基础分部工程时,对结构工程有关新法规、新标准、新工艺要进行宣传,或进行技术交底,通过这些,使参与各方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这样,对投资者和承包者都是正确的指导和技术服务,也是最好的支持和把关。从1992年至今,我们坚持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实践证明,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到目前为止,我站已承担全区近1400万平方米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程质量逐年提高,并创出很多精品工程。1999年度优质结构工程数量在全市各区县站中名列第一名,安全监督管理获得上海市安监系统先进单位七连冠称号。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是执法机构自身廉政建设的需要。
    
    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和法规的监督,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和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的需要。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发展时期,随着国门开放,在引进资金、技术、文化的同时,资本主义的腐朽文化也混杂其中。我们当政者或者有权力的领导,如果政治素质不高、鉴别力差、法规意识不强,就会成为腐朽思想的俘虏。作为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人员,应毫不例外地接受社会监督。为此,我站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用制度管好队伍,用法律规范自己,并在具体行为中落实,自觉地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置于法规的监督之下。也就是说,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可以有所为,否则绝不可为,绝不能以个人意志去行使管理权。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执法机构的工作透明度,这不但是体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行业的人民意志,更是加强执法机构勤政廉政的必要手段。不按法办事,就不能创造一个良好投资环境,就不能引进更多的外资,就不能树立中华民族的形象。由人治转向法治是我们民族的伟大进步。说到底,当今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投资环境的竞争,是科技发展的竞争。因此我们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建设,为创造一个规范的、公平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贾留福  孙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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