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筑市场招标投标行为的规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2/27 阅读:1032
聚划算
    于飞
    

    
    所谓规范招投标的过程,具体地说,就是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才是正确的而做出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对招投标活动的每一个参加者都具有法律或道义的约束力,其目的在于保证招投标活动有秩序地进行,使建筑市场有条不紊地运转和健康地发展。    
    
    一、招标行为的规范
    
    招标单位是建筑产品的需求者,在建筑市场上处于买方地位,招标活动就是他们购买行为的基本方式,招标单位必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招标活动。这些条件主要是:必须取得建筑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定书面证件;场地用途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筑物的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格招标单位,通常分三个阶段开展招标活动。
    
    1.准备阶段:它的主要内容是准备招标文件。文件主要有工程招标综合说明,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投标须知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内容全面、准确、具体,是招标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条件。经过长期实践,已形成国际通用或适用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招标文件范本。我们现执行的北京市的范本就是根据本市的实际,参照国际经验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招标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准备阶段的另一项内容是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实质是测定招标工程的价格。它的作用:一是招标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招标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二是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即评标的主要尺度;三是为招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投资规模的依据。所以招标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来做好标底的编制工作。在开标之前标底应该严格保密,投标单位企图获知标底,或者接触标底的人泄密标底、暗箱操作,都是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是应当坚决禁止的,也是我们要规范的重要内容。
    
    2.招标阶段。这一阶段从完成招标准备工作之后开始。包括发布招标通告或邀请投标函,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施工场地,工程交底和答疑以及接受投标单位投送的标书等项,在此阶段招标方应该是认真公平、公开地组织各投标方踏勘场地及做出细致的交底与答疑安排。
    
    3.决标阶段。在此阶段招标方要按程序、按要求组织好此项工作,在宣读标书过程中不得对原标书作出任何补充与修订,以确保公平竞标。开标后一般应当场公布标底,如全部造价都超出标底过多,招标单位可宣布投标无效,另外组织招标或议标,但不可公布标底,标底应严格保密。开标后确认投标有效,应立即进行评标,评标可在开标当场进行,也可稍后进行。但评审原则、标准和方法要在开标时当场公布,切实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决标是招标阶段的最后步骤,即由招标单位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两三个候选中标单位中作出最终选择,明确接受该单位的投标报价,并与中标单位限期签定合问。比较简单的工程可在开标后当场决标,规模大、内容复杂的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往往要分别与候选中标单位就技术力量、施工方案、机械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影响标价的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和磋商,经全面比较衡量,才能最后决定中标单位。这个阶段是候选中标单位竞争最激烈的关键时刻,除了桌面上的讨价还价,往往会出现某种违反商业道德的“桌面下交易”,这就要求招标单位的谈判者和决策人切不可贪图一时的私利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使建设项目受到损害。
    
    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大大增加,招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目前也更加隐蔽。诸如在招标活动中,为规避法律而订立阴阳合同,备案主管部门的是一份合同,背地里真正约束投标方并且强迫投标方屈从于不合理约定的又是另一份合同,即签定“阳合同”的投标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的“阴合同”就无法得到工程项目。
    
    再如“公开评标”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在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招标方虽然当着竞标者的面启封报出标底,但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还有就是招标单位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找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才能运作,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更无从中标。显然这些中介机构与招标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些人的利益是有关联的。诚然,在招标活动中还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与作法,就目前而言,个人认为应当在以下方面加强对招标行为的规范。
    
    1.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招标方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国家投资及国家控股投资项目的管理要全部公开招标,并且加强对投资计划的管理,从而使招标方的行为得到严格的规范。
    
    2.进一步在招投标的技术环节上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使评标过程更加科学化、真实化。如扩大评委的选取范围,增加参评人员的随机度,使评判工作更加客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评委人员的系统管理及职业培训。使之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3.建立和推行工程保证制度,从根本上对不具备资质的招标企业予以治理,从而减少和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对招投标秩序的破坏及诸多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投标企业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企业自身的正当权益。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投标企业处于“卖方”地位,面对在招标活动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及违法行为,投标企业应当敢于指出或抵制,并且学会正确地、策略地用规范和法律来保护自己,必要时对招标方的违规行为要诉诸法律。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投标企业为了拿到工程,违心接受招标方诸多的苛刻条件,给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投标企业要以信誉与实力去参与竞争,而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争做“牺牲品”。
    
    二、投标行为的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商品的生产者,投标是他们对招标单位的购买意图作出响应的基本方式。从目前的建筑市场分析,在很多方面施工企业是处在被动的地位,但如何在被动中争取主动,那就是要面对市场,在投标活动中积极参与竞争。
    
    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中的竞争,实际上是在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是非价格竞争。其基本形式体现在投标资格预审,即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工程经历和业绩、设备条件和管理经验及财务状况等能表明实力和信誉的资料,努力争取获得参加投标资格。因为不涉及报价,可称之为非价格竞争。在这个竞争阶段,施工企业主要靠技术管理实力和专业经历以及社会信誉来取胜。施工企业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切不可弄虚作假欺骗招标单位。
    
    第二,当投标单位取得投标资格后,即进入价格竞争阶段,也就是投标决胜负的关键性竞争阶段。投标单位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内容和现场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确保招标方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再有要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的情况,提出对招标方有吸引力的报价去争取中标,在这个阶段投标企业一定要严格管理,严格保密制度,避免跑标。同时也不要以不正当的手段去窃取别人的标底,更不要参与联合哄抬标价,暗中保某家单
    
位中标的交易,因为这种违法的不正当竞争会使企业的形象与声誉受到严重的伤害;所以在规范市场的前提下,更要规范投标人的行为。
    
    施工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活动中,要对咨询机构和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入给予明辨。招投标活动的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技术、商务、金融、保险、价格、,法律等许多领域,于是为招标单位服务的咨询机构便应运而生,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代替招标单位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组织招标与评标,参与商签合同,他们的介入可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保证招标质量,伺时还可以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信息,帮助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诚然这是一个值得倡导发展的服务行业。然而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为沟通招标方与投标方关系而提供所谓信息服务的中介人,他们往往和招标单位的个别人串通起来,利用某些施工企业急于得到施工任务的心理,主动上门提供某处有工程的信息,并自称与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有某种关系,可以从中斡旋,促成交易。但条件是预先交图纸押金(数额往往是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中标后给招标单位以合同价值一定百分比的回扣,给中介人若干信息服务费,这种交易是违反有关招投标规定的,是不合法的。
    
    在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工作中,有些中介公司还会以更隐蔽的手段来获取非法的利益。例如:我们曾经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有些中介公司靠非正常的渠道搞到参加某项工程投标的企业名录,利用企业急于中标的心理,自称与招标方关系密切,可以帮助中标,而实际上这些中介公司已分别采取同样的手段与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签定了“代理协议”。中介公司采取的是“网中求鱼”的作法,因为最终是会有
    
网中的企业中标的,而中介公司也必然会得到“丰厚的利益”。这些是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中经常遇到的欺诈行为与手段。所以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的的经营决策者、要切实防范建筑市场在不规范条件下造成的漏洞,有效地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在投标行为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另一种现象,就是投标企业为中标而中标。企业经营为了完成眼前的产值及任务指标,不对招标项目做基本的保本成本分析,盲目地接受招标方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是与其他投标企业竞相“杀价”,自相“杀价”,这种行为本身必将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也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当然对此种行为的规范。还要靠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利益的实现。
    
    人世后,我国建筑市场将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市场机制的核心就是竞争,唯有竞争才会发展。企业要通过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备,提高企业素质,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正是体现了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而投标企业通过竞争,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且通过竞争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强化与提高,也为施工企业规范管理,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机制,我们必须要强化对招投标行为的规范。
    

    
    (作者单位:北京住总工程总承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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