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的误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4/17 阅读:998
聚划算
    自90年代后期有形建筑市场在全国各地建立以来,有形建筑市场在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止腐败现象产生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2002 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对有形建筑市 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几点重要的意见。 
    

    
  但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转,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带来的管理重叠、办事不便就是其中之一。不少项目,除了涉及建设工程外,还往往与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相关,但目前的管理模式仍沿袭计划经济的框架,即按行业属性,由各系统分头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手续在建委系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设备交易手续在经委系统的机电设备交易中心办理,如牵涉到政府投资,还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手续。办一个项目,要跑多个部门,不仅给办事单位带来不便, 而且由于各部门的办事程序和政策的不统一,容易产生相互扯皮、管理不顺等弊端。 
    

    
  有形市场的建立,就是要将原先隐蔽的、地下的交易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备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实质上都是交易市场,既然性质类似,那是否可将其合并成一个综合性的有形市场呢?即建立一个涵盖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等多项内容的有形市场。通过该市场的建立,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第一,打破行业壁垒,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综合性有形市场的建立,可打破现有的行业管理壁垒,合并原分散在几个行业中的有形市场,统 一管理,避免出现如政府采购与行业有形市场管理之间的矛盾。 
    

    
  在综合性有形市场内,各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一个项目,场内全过程交易”的目的,堵住管理漏洞,彻底解决原先各部门分头管理带来的管理重叠和遗漏等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二,减少机构设置,简化办事程序。通过综合性有形市场的建立,可合并职能重复的部门,减少机构设置,防止部门之间相互推委、扯皮等情况的出现,解决例如附带安装的设备交易等边缘管理问题。 
    

    
  同时,综合性有形市场的建立可将原分布在各部门的办事程序合并到一个程序中,达到统一政策尺度、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的目的。让办事单位进一个门,就可办理完全部手续。对于几个部门联合办 理的程序,不再需要由办事单位跑相关部门分头办理,而只需在有形市场内通过“联合办公”和“并联管理”等予以解决,从而最大限度地方 便办事单位,简化办事程序。 
    

    
  第三,实现资源共享,提供经营舞台。通过综合性有形市场的建立, 可将现有的几个有形市场的资源实现共享,达到资源配置的最大优化。如现有的各类有形市场中,均建有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单相互重叠,门类互不相同,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评审结果也不统一。一旦建立综合性有形市场,可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避免目 前出现的各交易中心的专家库各自为政等情况的出现。 
    

    
  综合性有形市场的建立,也可为广大的国内外企业提供一个获得项目完整信息,公平、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舞台,从而为企业开拓市场、 提高竞争力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新的经济形势,有形市场的发展将面临诸多的挑战和机遇,及时建立综合性有形市场无疑在 为办事单位提供便利,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具有长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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