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后的监督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6/27 阅读:962
聚划算
    经过几年来的工程专项治理,建筑领域正在由无序走向有序。但从目前情况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后的有关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变相甲供问题。不少工程签订承包合同后,甲方总要在材料供应上做文章,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有的建设单位不仅指定供应商,而且还指定价格,施工单位仅仅在经费上过一过帐。若材料价格超过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则承诺工程结算时弥补。这给建设单位少数人在材料供应上搞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资金拨付制约。虽然在签订合同中对资金的拨付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过程中,工程款往往不可能如期付给。有的建设单位的人员往往以此迫使施工企业满足其不正当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展。
    

    
  三是低价引诱议标。有的资质不高,实力不强的施工企业,为了能挤进建筑市场,打出近乎亏本的工程造价。而建设单位也总是以“资金缺口大,对方要价低”为由要求议标。施工单位接下这样的工程后,为了盈利,要么增加合同外工程,提高合同外工程造价,搞“堤内损失堤外补”;要么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要使工程建设市场真正达到全面规范,必须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首先必须加强主要建筑材料供应环节的监督。甲供工程的材料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非甲供工程必须严格监督,禁止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
    

    
  其次,必须严格资金运作监督。要在严格工程预决算审计监督基础上,对工程建设资金的整个运作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要求拨付资金。
    

    
  再次,必须为施工企业营造创优倡廉的良好氛围。施工企业在建设市场上既是廉政监督的重点对象,同时又必须倍加保护,为他们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各执纪执法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应把监督的主要目标放在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中,放在建设单位和有权部门的监督上。
    

    

    

    
作者:杨永忠
    

关于易利-项目管理-产品中心-联系我们-帮助中心-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