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体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7/8 阅读:1020
聚划算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更高。今年出台的《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法》为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武器。结合崂山区近几年来尤其是2002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 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非常重视的事,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当前急需我们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针对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就是: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企业、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当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强化建设单位(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可鼓励其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可借助成立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同时要充分考虑和现有的建设监理制进行有机结合。   
    
  
    
  二、 规范安监工作 实施标准化管理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比如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检查检测设备等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标准,首先应该使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充实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技术,建议尽快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师制度(全省、全市先),走专业化执业资格路子,合理划分专业,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3、加强安全报监制度的管理。要统一表格、统一要求,现在是边解决问题边改进,效果不明显。安全报监书不能仅作为审批行为,更要强制性地做好阶段报验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仅能够认真落实“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而且能够为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安全报验的结论要作为项目经理、企业业绩的硬指标。   
    

    
  4、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结合安全报监阶段验收及平时检查要建立一个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监督档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开工前现场查验及评估情况、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督计划、执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后查验等,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关键安全防护阶段、重点监控部位都要有监督员采集的照片、录像资料,隐患整改及处罚记录必须入档,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纪录来加强监督检查效果。   
    
  
    
  三、 改进监管措施   
    

    
  1、对“一评估两到位”模式进行改进。核心在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地位问题。现在每个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员过多过滥,多数为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员等,削弱了安全监管员的地位和权威。我们认为应该在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的同时,也要给予他们能够负责的氛围。我们建议市建管局可考虑如下措施:   
    

    
  (1)、实行安全监管人员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离。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有关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因此,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规模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这个机构不同于现在企业中的一个弱化管理部门的形象,而是一个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督需要的有一定数量的人员、有先进的工具设备、有管理权力和责任的一个机构,我们建议企业的法人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员统归这个机构管理,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分离。人数多少由企业根据工程量来确定。 
    
  
    
  (2)、实行安全监管员注册考核制。要求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确定安全监管人员,安全阶段报监实行安全监管员申报制。申报单除加盖公章外,必须由各单位安全监管员签字。据此可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3)、提高安全监管员的标准,适当调控人数,物以稀为贵,只有少才珍惜,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树立安全监管员的权威和地位,进而通过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和责任追究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现场管理的监控点很多,我们认为管理资料是关键点,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培训、处罚、规范文本)根除资料中的假、编、造现象。有些资料的错误显而易见,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此项工作,也反映了我们监管力度不够。凡进行监督检查均应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更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可保证执行标准、强化责任制管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尽快实行招投标清单制,现在《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明确了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结合清单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安全投入费用进入清单并合理确定比例。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   
    

    
  2、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是目前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一种较为有效的市场化手段,实施担保制可以提高进入建筑市场的门槛,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从而使进入施工现场的企业管理素质极大地提高,便于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当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担保制可有效保证业主支付水平,从而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实施担保制将极大地刺激信用机制的建立和作用,从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及规范企业行为提供基础。 
    
  
    
  3、出台有关管理措施约束建设单位行为,合理划分标段,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当前,大面积开工小区增多,随着国家及我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开工成小区会越来越多,必须约束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管理所要求的作业面,合理划分标段,不能任意分割,要有一种措施要求建设单位从确定施工单位起就要考虑后期管理问题。从我们管理实践总结,最好是项目总包,如果不成,以2万平米以上为一个标段为宜。   
    

    
  4、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做法,引导企业建立风险意识和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当前,行业自保虽然不能实现,但只要我们方法得当,根据建设部有关意外伤害保险做法指导意见,抓紧成立安全服务机构,使保险公司投入资金用于聘用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培训,从而防范安全事故,规避风险,减少理赔,可以说是社会、企业、保险公司一举三得。因此,可以改进当前保险的一些做法,我们认为,由于目前部分施工企业管理素质不高,风险意识不强,不宜盲目减少保险金比例,在没有出台法规之前,还须政府部门进行引导,通过协调保险公司,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记录,根据施工企业表现,由保险公司返回部分保险金给企业,用于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对这比资金,我们要求企业专款专用,而且优先用于防范措施的提高、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使用及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的增加。   
    

    
  以上仅是我们的一些体会,当前,工作必须要有新举措,建筑业是一个改革相对落后的领域,更应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从而使我市建筑业出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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