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效能考核监察 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12/11 阅读:912
聚划算
    为适应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大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调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个别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行为,从源头上封住效益流失的各种缺口,按期、优质、安全、高效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赢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我公司从1999年开始,全面推行了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的效能考核监察活动,通过治理内部环境,整顿生产秩序,严格财经纪律,强化约束机制,对规范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实施效能考核监察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作为施工企业生产要素的集结地、成本中心、效益源头和信誉窗口,是管理的重心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一直是广大施工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
    
    但是,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和经营领域的逐步延伸,在项目管理实践中凸现出诸多问题和弊端,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社会信誉受损,亟待下大力气加以克服和改进。
    
    就我公司而言,到1999年初,承揽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工民建等已达20多个,分布在全国11个省市。由于工点分散、管理跨度大、外部劳务多等因素,暴露出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的责权利关系不清晰,责任目标制定不合理,职能部门协调保障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管理失控现象严重,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二是一些项目经理部集工程经营与施工管理为一体,逐步演变成一级组织,因其本身不具备经营能力,生产要素难以配置到位,结果顾此失彼,到处告急,有的甚至出现严重亏损和“失信”行为;三是多头利益主体并存,利润中心下移,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分散、沉淀在现场,企业难以统一调配使用,致使资金周转缓慢,经济效益流失;四是外部劳务管理不规范,计划、审查、录用手续不完备,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超计价、超供料、超付款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短缺,懂经营、善管理、德才兼备的项目经理,特别是精通业务、独当一面的工程技术、计划统计、物资管理、财务会计等业务人员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五是成本管理和费用控制工作不扎实,责任成本预算编制不科学,成本费用模式不合理,成本指标体系不完善,成本责任划分和工作分工不到位,奖惩兑现制度不严格;六是物资供应和设备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采购公开招标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货比三家、优质优价,个别管理人员舍近求远,采购质次价高的物资材料,甚至向供货方索要“回扣”。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一些项目运作失控,管理混乱;少数项目亏损严重,出现了安全、质量等问题,甲方投诉告急不断,严重危及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项目经理部的调控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以兑现合同承诺,按期、优质、安全、高效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从而取信业主,赢得市场。
    
    二、实施效能考核监察遵循的原则
    
    1、人本管理的原则。强调人是至关重要的因素,通过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促使项目管理逐步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方向迈进。
    
    2、突出效益的原则。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转抓练增,固基治本,把功夫下在强化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消耗上,力求以最少的投入、最优的管理,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3、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着对企业安危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作为重要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防微杜渐,标本兼治,变“死后验尸”为事前控制。
    
    4、持续改进的原则。从工程项目日常运作的各个环节着眼,核实有关资料和数据,总结管理经验和教训,分析生产经营形式和任务,探讨推进企业改革的对策和措施,滚动上升,不断提高。
    
    三、建立效能考核监察运行机制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
    
    1、系统论、控制论方法。效能考核监察的内容涉及项目管理的各方面和各环节,既有明确的考核指标,也有科学的考核手段,强调各项管理规范有序、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科学的、有机联系的管理和控制系统,融入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系统论和控制论管理思想。
    
    2、量本利分析方法。在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施工环境、条件考查的基础上,运用临界收益模型,进行目标责任成本、工序承包单价、利润、定包费用、上交货币资金和盈亏平衡点测算,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找准影响效益的症结,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项目收益率。
    
    3、PDCA循环方法。即以项目管理责任指标和其他非经营性指标为依据,将指标体系中的各子项按照“测算(计划)—检查考核—汇总分析—制定措施—限期整改”的PDCA循环程序来进行决策、追踪、督促、纠正,不断提高效能考核监察的整体功能。
    
    四、效能考核监察的主要内容
    
    效能考核监察每半年一次,分组分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财务会计工作的考核监察。
    
    ⑴ 货币资金管理的考核监察。突击盘点库存现金,检查有无白条抵库、长款、短款现象;出纳人员是否日清月结,按时编制现金盘点表,财务主管是否签认;是否按时索取银行对账单并及时核对账务,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印签是否按规定分开保管;出纳人员是否严格履行其职责,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⑵ 资产负债的考核监察。考核各项资产负债挂账依据是否充分,重点清理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无潜亏或形成坏账、呆账的可能,是否建立了清欠收款台账和得到债务单位的签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是否真实,结算手续是否齐备,有无转移收入、隐瞒利润的现象;考核在建工程的五大费用是否真实、有据,防止出现虚挂在建工程而存在潜亏的现象。
    
    ⑶ 财务核算的考核监察。考核财务核算是否按“两则”、“两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及时组资,折旧费、大修费是否足额计提;专项工程支出是否符合基建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要求;是否按规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递延收益的计列是否合法、真实、准确,有无潜在亏损、有无转移利润;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是否按规定核算和划转。
    
    ⑷ 经济效益的考核监察。考核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依据是否充分、确凿,有无重计、漏计、截留收入和人为调整上报产值等现象;考核责任成本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成本费用模式是否合理,成本指标体系是否完善,成本责任划分和工作分工是否到位,奖惩兑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落实,亏损单位的扭亏增盈计划是否能够认真执行;考核管理费用尤其是人、车、话、差及业务招待费开支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计提项目是否按规定基数、比例计提,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按规定摊销;考核当期损益是否按照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则进行计算,营业外收支核算是否正确,有无纳税调整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资产经营承包合同规定向公司及时足额上交定包费用和货币资金;考核重大财务收支是否集体研究决定,有无管理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各种税费的计缴、成本费用的摊提计列,工资及附加费的发放和计提是否符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无违纪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有无私自对外投资、垫资、借款、担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搞“两本账”等现象;考核各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公司《清欠收款实施办法》,对工程拖欠款、垫资款、尾工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投标抵押金等大额款项是否根据合同制订清欠计划,特别是对三年以上的款项是否采取了强有力的清欠措施和灵活多样的清欠方法积极清收,有无收到明显效果;考核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各种帐、证、卡、表、单是否齐全,工程收入、固定资产、存货、工资等明细账与计划统计、机运设备、物资、劳资等各部门的明细账是否一致。
    
    2、计划统计工作的考核监察。
    
    ⑴ 施工合同管理的考核监察。考核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各项条款是否规范,责、权、利是否明确;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有无《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有无口头合同、无效合同等草率签约、上当受骗导致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考核分包合同是否由项目领导和经营、财务、劳资、施技等部门一起把关,分包方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等相关条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亲属包工队、家族包工队甚至“皮包”公司和超预算分包等问题。
    
    ⑵ 验工计价的考核监察。考核统计预算人员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办理签证,能否对工程成本的“工、料、机、管、税”等项费用进行分析,掌握节超情况,为项目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待计价的工程项目数量是否与财务挂帐的未完施工一致,能否依据合同条款有理有据地做好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工作;对下计价和对外包队计价有无总工程师、计统、施技、安质、物资、财务等部门联名签认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有无超供料、超计价、超付款等违纪现象。
    
    ⑶ 产值完成情况的考核监察。考核各单位是否根据资产经营承包合同指标,制定强有力的保证措施,是否能够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合理安排各个时间段的施工任务;责任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是否理想,能否确保实现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
    
    3、物资管理工作的考核监察。
    
    ⑴ 物资采购的考核监察。考核有无计划、财务、施技等部门联合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程序是否合规;物资购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及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批量物资的采购是否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人员有无舍近求远,采购质次价高的物资,以及向供货方索要“回扣”的现象。
    
    ⑵ 物资保管的考核监察。考核监察库存物资及工地材料的保管是否符合ISO9000标准要求,库存物资结构是否合理,有无积压、毁损、变质、“空壳”等现象,是否按时清查盘点并及时编制明细台账;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有无完整的卡片登记,有无只过账不进库、不经点验入库或库存价值与实际价值相悖的现象。
    
    ⑶ 物资消耗的考核监察。考核物资出库的手续是否齐全,领料单填写是否规范,有无白条领料现象;材料的消耗是否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列销和分摊,每月的材料列销表与财务部门核算的工程成本是否相符,有无乱挤乱列现象;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三大主材的节约率是否达标,有无超耗和损失浪费现象。
    
    ⑷ 物资业务账的考核监察。考核物资明细账与财务账是否一致,保管员的物资清查盘点表与材料明细账是否一致,库存材料与物资清查盘点表是否一致,能否做到账账、账实、账表、账单相符。
    
    4、固定资产管理的考核监察。
    
    ⑴ 固定资产购置的考核监察。考核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否有书面申请,是否呈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财务科签署意见并经过主管领导审批。
    
    ⑵ 固定资产保管与使用的考核监察。固定资产到位后,是否有相关部门参加的开箱检验纪录,业务部门是否将批复的固定资产购置报告复印件、新增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单、新建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复印件存档,财务部门是否根据其原始资料组资、建账、办卡。固定资产是否指定专人保管,其使用者是否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具备了相应的操作技能,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完好程度并认真做好记录,是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各种机械设备是否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⑶ 固定资产折旧及调拨的考核监察。考核所有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特别是在调拨期间有无漏提、重提现象,其调拨是否经公司领导批准,有无调拨单、使用卡片、折旧大修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是否做到物、账、卡同行。
    
    ⑷ 业务部门账、证、卡的考核检查。考核各单位财务、物资部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账、证、卡、表、单,是否进行定期核对,能否做到每半年对所辖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包括财务账面数、业务账面数、实际盘点数、盘盈盘亏数及其原因,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完好程度、保管情况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及合理化建议),并将清查情况上报公司业务部门。
    
    5、劳动工资管理的考核监察。
    
    ⑴ 职工工资总额的考核监察。考核检查各单位是否根据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合本项目实际的工资管理与分配办法,以及班组、个人承包工程的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有无超计划发放、虚报瞒报实际工资总额、擅自提高标准,以及无故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现象;是否能够按照《劳动法》和《集体合同》条款及时向息工、下岗、待岗人员发放生活费。
    
    ⑵ 外包及临时用工的考核监察。考核招用的外包队、临时性用工的劳务合同签订是否遵循ISO9000标准和企业有关规定,临时性用工工资标准确定是否合理,有无计划外招用和不经审批招用外部劳务、擅自增大工费比例、多计外部劳务人员工资等侵害企业和职工利益的现象。
    
    ⑶ 基础工作的考核检查。考核检查工资台账的登记是否完善,有无人员调动漏计、重计工资或故意多计、少计工资现象,各项附加费的计提基数是否准确,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否按规定的基数、比例足额计提并按时上交,有无随意确定基数、人员等违规现象,“三金”管理是否建立了“两账一卡”,是否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与财务账表是否相符。
    
    6、安全质量管理的考核监察。
    
    ⑴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及有关制度是否健全,项目是否有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实行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有无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交通伤亡及非因工伤亡事故。
    
    ⑵ 考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测手段是否健全,是否执行质量否决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单位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是否达标,有无发生一般或重大质量事故并给企业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
    
    7、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监察。考核各单位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决定;项目领导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民主的原则,广泛听取并采纳有识之士的正确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否做到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徇私情,扶正祛邪,秉公办事,积极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个人的利益;考核党员、干部及业务人员有无趁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欺上瞒下,以权谋私,乃至生活腐化,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象。
    
    8、业务人员素质的考核监察。对业务人员素质的考核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业务考试,统一由公司机关相关科室对口拟题,按项目分布分片进行考试,每年一次;二是民主评议,在业务人员所属项目部进行无记名投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三是结合本人所担负的工作,考核其在工程成本控制和相应工作职责等方面的工作业绩。上述三个方面的测评结果由组织部门归档,作为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表彰先进等的参考依据。
    
    五、效能考核监察的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效能考核监察领导小组,下设效能考核监察管理办公室(在编机构),总会计师任主任,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全处效能考核监察的日常工作。各项目经理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合组织好此项工作的深入展开。
    
    2、明确目的,赋予职权。为了达到强化管理,控制成本,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的目的,公司赋予考核组以下权限:一是参与制定公司与所属单位签订的年度经营承包合同;二是有权对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立即进行纠正;三是有权对成本超支的单位收回其项目经理审批工资奖金的权力,项目工资一律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直到扭亏为盈;四是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晋升、调换、任免提出参考意见;五是有权对损公肥私、腐化堕落、玩忽职守的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警示诫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并及时向党委汇报,按规定程序做出处理。
    
    3、科学考评,严格兑现。根据效能考核监察的主要内容,确立了7项大指标和54个子目标,逐项设定出标准分值,评分按照百分制计算,积分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80分以上为先进单位,60分以上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然后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对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对不达标单位扣除领导班子成员的风险抵押金和项目全体人员的年终效益奖,并勒令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达标。
    
    六、实施效能考核监察取得的成效
    
    1、规范了项目管理行为。通过全面实施效能考核监察,彻底扭转了无章可循、经营粗放、管理失控的局面,各项目在运作过程中都能够自觉坚持劳材机招标、成本核算、盈亏分析、责任追究等,每一环节的操作都能够按照具体的制度、规定、标准和要求执行,企业上下到处呈现出一种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的发展态势。
    
    2、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到2001年底,公司所属的24个项目全部消灭了亏损,企业效益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2001年完成企业总产值46412万元,实现利润613万元,职工人均年达到11500元,比1998年分别增长了205%、101%和67%,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3、激发了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效能考核监察实施以来,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内部各施工单位之间,自发地开展了比、学、赶、超活动,促进了项目管理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各项目部在保证上交、控制经费等方面,争当先进,不甘落后,杜绝了欠交定包费用和货币资金的现象;3年来,全公司先后有1人荣获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2人被评为全路优秀项目经理。   
    
    4、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实施效能考核监察,较好地克服了工程施工中曾经出现的工期告急、事故频发等问题,基本消除了“尾巴”、“胡子”工程和“冒烟”项目,工期、质量、安全履约能力明显提高,1999年至2001年,先后有8个项目受到业主的通令嘉奖,将近一半的项目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综合评比活动中位居前三名,为公司承揽后续工程任务,进一步拓展市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综上所述,效能考核监察的确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企业内控办法,它的深入推行,使得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盈利的潜能、隐藏的亏损、实有资产的利用情况、基层领导干部的政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等方面了如指掌,为企业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了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并且及时制止了一些贪污腐败、假公济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滋生蔓延,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整体利益,促使项目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运行轨道。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易利-项目管理-产品中心-联系我们-帮助中心-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