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程担保应用研究(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2/11 阅读:915
聚划算
    三、我国开展工程保证担保的必要性
    
  1.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目前,工程保证担保已成为国际上工程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无论是承包商、分包商,还是设计人,咨询商,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担保,或购买相应的保险,几乎无法取得工程。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国内建筑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以及风险意识,质量意识,必须开展工程保证担保。
    
  2.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行业素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需要
    
  目前,建筑市场屡禁不止的问题是:一些建筑企业违反规定转包工程、出借证照、允许挂靠,而一些业主则利用建设市场是卖方市场的特点大肆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引进工程保证担保这种全新的经济手段,将带动索赔机制的作用,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提高行业素质,有助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3.是转换政府职能的需要
    
  对于质量和安全监督,如果引进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由担保人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参与质量和安全监督,使政府从微观监督中解脱出来,有助于转换政府职能,还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和压力。
    
  四、建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后需解决的问题
    
  1.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风险管理的法规
    
  我国的《建筑法》、《保险法》、《担保法》已经出台,但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还必须建立符合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特点和配套法规,才能保证这项制度健康有序地进行。
    
  2.培育工程保证担保主体
    
  工程保证担保市场的建立有赖于相当数量的担保主体的担保中介组织,但是目前这些主体与组织相当缺乏。为此,必须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市场,让各种主体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由于工程保证担保风险较大,为确保工程保证担保的信誉,目前工程保证担保主体应由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和专门的担保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担任,这样可以借助其庞大的网点与雄厚的资金及以往与建设系统的合作经验,大力开展工程保证担保业务。另外,由于承包商的行为与担保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担保人后参与建筑企业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估甚至可以在工程保证担保纠纷出现时进行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从而最低限度地减少自身的责任与风险。
    
  3.明确担保额度、担保时间和担保费用
    
  担保额度后本着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的原则,参照世界上通行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 担保时间的确定应以能确保工程各阶段顺利实施为原则。担保费用应明确规定工程担保费并计入工程成本,并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工程类别制定一个合理取费标准,以使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遵循。
    
  4.确定担保工程范围和形式
    
  担保工程范围先限于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和用于向社会出售的商业工程。担保形式先实行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业主支付担保三种。其他担保范围、形式可等保证担保制度普遍开展并取得一定经验后再实行。
    

    

关于易利-项目管理-产品中心-联系我们-帮助中心-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