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标底法设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4/5 阅读:911
聚划算
    标底是衡量和评判各投标人商务报价的一个重要“基点”。在标底的设计上,通常的做法有:有标底法、无标底法、最低报价法和复合标底法等。
    
    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来确定这一“基点”,目的不外乎:第一,必须保证招标人的客观公正,不得以此作为任意取舍中标人的价值标准;第二,充分展示投标的自身竞争实力,不给有通过探听、猜测标底的可乘之机。其目标是设计的标底能兼顾招投标人各自利益,在价格的取向上,公平、合理地选择理想的中标人。
    
    实践证明,采用“有标底法”,标底的保密性无法得到足够的保证,招标人也会由此而受到不必要的嫌疑;采用“无标底法”,其不足是招标人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系数,一旦出现投标人之间由于串标而上抬报价,其局面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最低报价法”仅适用于工程量比较单一的项目,在一般的招标中,具有很大的局际性。而“复合标底法”却对以上不同标底设计的缺陷能进行较好的弥补。
    
    采用“复合标底法”,首先,招标人测算的价格和编制依据完全透明,招标人既有不用对测算人采取任何监督措施,也用不着投标人花精力去“刺探”招标人的标底。同时,承认市场信息价时与实际发生价是有一定的差异,招标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提出须由一定下浮率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加之下浮的空间也有上下限的控制,投标人对此也能表示理解与接受。另外,在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时所去掉的上下家数对等,体现了求实与公正,招标人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投标人的利益。最后,招标标底与投标的平均报价,在权数中的各占比例,以及投标人的测算价下浮率都是随机性的,但这种随机性是控制在一定“度”的范围内进行调适的。其主要的动因,是制约或降低人为的因素。
    
    当然,任何的评标标底设计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复合标底法”也存在不足:一是通过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下浮率,带有明显的“运气”成分;二是在具体量化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时,上浮多扣、下浮少扣的做法,显然也有悖于“公正法则”的。但纵观整个标底设计,这样的复合标底法,应当承认在众多标底设计方法中,还是比较成功的。 
    

    

    
(沈斌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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