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工程建设关键一环 实现质量监管长期有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10/12 阅读:1172
聚划算
    ——未来20年工程质监系统调整发展的思考
    

    

    
    自1984年全国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以来,各地相继设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基本形成网络。实践证明,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是建设领域的一项成功改革。质监工作已成为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在新时期里,如何调整发展质监制度以适应社会和政府的需求,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20年成功历程的背后,也积淀了影响发展的许多问题:
    
    一、质监系统工作的社会意义正在逐渐淡化。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呈现出大干快上的氛围,作为代表政府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对稳定和提高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工程监理制度渐趋完善,一大批高水准的施工企业已经形成,全国尤其是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更多地是依托良好的市场机制得到控制,而并非单纯依靠质监机构。质监机构的社会需求正在逐步淡化。
    
    二、监督工作手段单一,技术含金量低。20年来,质监机构在质监手段方法上的发展创新速度远远低于其组织机构建设速度。20年过去了,监督手段基本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锤敲阶段,即使增加了一部分现场检测,也是有限的辅助手段,主要工作方法的革命并没有完成。
    
    三、质监人员构成不尽合理。大多数质监机构直接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队伍,表面上人员的学历层次上了好几个台阶,但因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四、质监系统缺乏外界激励机制。无论施工企业还是监理企业,始终遵循着“优胜劣汰”的基本原则,而质监机构在发展之初,就依靠政府的行政文件,缺乏竞争机制,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越来越弱,系统自身对市场的免疫力最终将丧失殆尽。
    
    五、工作性质定位不明确。工程质量核验制被备案制取代后,整个质监系统都存在着重新定位工作性质的问题。但是几年过去了,这一问题始终没有明确,严重阻碍了质监机构的调整和发展。
    
    那么,如何调整和发展上海建设工程质监系统,实现长效监管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尽快定位工作性质。无论走技术型,还是走技术管理型道路,全系统应当尽快形成共识。只有确定了工作基调,才能从战略上调整人员构成,改革工作方法,适应社会和政府的需要。
    
    二、尽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技术含量。质监系统无论工作性质如何定位,技术水平始终是立身之本。要加强技术含量,必须从两个方面取得突破,首先是将工地现场对实物的监督,延伸到对施工技术方案的监督把关;其次是将工作重点从对实物外观监督,转向对重要隐蔽工程的监督。
    
    三、调整现有技术人员构成,为工作模式的转变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质监机构应当停止从大中专院校直接招取应届毕业生,而转向从企业内部挖掘有一定专业技能,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队伍,逐步改变现有人员结构,为建立高端技术监督部门做好人员准备。
    
    四、改变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质监系统应当是在监理之上的高端监督部门,它不可能像监理一样,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只能是有针对性地抽查。但是现有工作机制并未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督效率,应该依靠市场诚信机制,运用差别化管理模式,改变现有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五、建立外部激励机制,促进质监部门自身发展。只有竞争,才有提高。我们应考虑同一地域有若干家质监机构同时存在的模式,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辛达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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