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场竞技中管理好EPC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10/22 阅读: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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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初,孟加拉政府决定在其吉大港化肥生产基地内同时建设2座年产24万吨磷复合肥(DAP)化工厂,均以EPC方式建设,分别交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东洋公司承包。孟政府的这一决定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通过这种巧妙搭建的国际竞争舞台,取得最好的投资效果和效益。虽然令人万分遗憾的是在2002年中,这2个项目被孟加拉新一届政府同时终止,使得已经生动上演的对台大戏中途夭折,但是通过这场有形竞争所表现出来的方方面面,确实给我们提供了比以往任何项目的管理过程更多的富有价值的信息,这种样式的二个不同国家的工程公司在同场竞技的机会难得一遇,这也必然迫使二个工程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做出最佳表演。笔者刚好担任该项目中国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以下笔者就如何在这场同台竞技的过程中,探索按照国际工程惯例管理一个EPC项目,完成项目管理任务的情况谈一些个人体会,以期得到各位同道的帮助。
    

    
    东洋公司是一个老牌国际工程公司,以EPC方式承揽工程更是其强项,该公司以其优良的业绩在国际上有很高的知名度,DAP项目的合成氨原料供应厂就是该公司在80年代承建的。而我公司的大股东虽然在70年代未期也为业主建设了孟加拉国第一个尿素厂,但是该厂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工艺技术上与日本建设的项目都无法比较,特别是当时工程建设的对外援助体制也不是一个市场化的模式,而现代项目管理在今天的中国还处在整体起步的阶段,因此虽然说我们在商务竞争中拿下了一个DAP项目,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管好这个项目,同样会面临失败的结果。面对这种竞争形势,我公司首先抓住了项目经理部建设这个关键环节,首先认识到从整体的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但从具体的DAP-1项目管理上完全可以运用已经从理论上掌握的以PMI为代表的现代项目管理知识,加上我们的辛勤而富有智慧的努力工作,完全有可能实现按照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管理项目的突破,从而圆满完成项目管理任务。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要正视在项目管理方面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通过与其对比性的分析研究实实在在找出具体的症结和解决方法,做到既要努力改进我们的管理,又要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上尽量做到扬长避短,我们提出这种分析研究不仅要在项目的起步阶段做到,而且在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与东洋公司DAP-2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和完善管理。正是这种在项目开始之初形成的背水一战的勇气和知己知彼的战术应用,为我们的项目管理赢得了全局性的主动。
    
    这场擂台赛的大舞台是EPC工程承包项目。EPC本身有二层含义:第一层的含义是指一种由承包商独自承担包括工程控制、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实施全过程,向业主交钥匙的国际工程承包方式,这是当前国际承包市场上对技术比较复杂的成套项目建设通常采用的发承包模式;第二层的含义是指在这种承包方式下,由承包商通过有效的控制管理,把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工程所有要素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向业主交合格工程的管理方法,而作为项目经理部所要完成的正是这种高难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所有亲身经历过EPC项目管理工作的人都知道,这种管理方式难就难在如何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把工程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上,它不仅要求有适应这种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而且需要有一套适合这种管理方式的项目观念。
    
    从管理技术上看,东洋公司使用的是在网络计划基础上的挣值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的基础是把一个完整的项目分解成若干的工作包,通过对每个工作包间逻辑关系的安排生成项目的进度/费用基准控制数值——BCWS。然后通过定期把采集到的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数值(BCWP)和实际费用完成情况数值(ACWP)输入到计算机程序中,与基准值进行对比、分析、检测,最后用结果数据来指导对项目工作的调控。采用这种方法后,就可以清晰明了数据,把动态的、分散的项目环节整合成一个有机体,从而达到对项目进行动态地有效调节的良好效果,在相当程度上防止了以往项目管理拍脑袋说话的主观随意性。虽然这种管理方法,我国工程界在80年代初即已引进,但限于国内基本建设的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中,因此始终未能大面积推广使用,而中国公司承包的国外工程,一方面由于主要面向第三世界,一般项目业主不会提出这样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在既往的国际承包项目中我们大多仅扮演分包商的角色,因此诸方面的原因造成没有推动使用这种先进管理方法的客观动能,许多工程公司把这种管理方式当成了一张宣传牌,而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并不真正按此组织实施。但是,DAP-1项目的业主对工程控制管理的要求一点也不含糊,而且把这种要求明确地写入了询价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地按照这种方式来管理项目。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项目经理部在充分讨论地基础上,统一了认识,严格地按照挣值管理法来对项目进行控制管理,当我们拿出用P3工程管理软件编制的项目总体计划时,业主项目主任赞不绝口,他说对DAP-1项目的管理成功有了充分信心。
    
    在项目开始之初,我们就感到有形的管理技术的引进固然不容易,但更难地是管理观念的变革。挣值控制法再好,它也只是一个管理的工具,而不是项目管理的根本。如果不能彻底改变将项目各环节相互割裂分块管理的理念,建立适应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体系,打破多头负责相互制肘的传统管理思想,就不能真正适应EPC项目管理的需要。随着项目实施的不断进行,在这方面的认识就更为深刻,我们真切地感到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非常明显而且是全方位的,因此我们按照抓主要矛盾的管理思路重点解决了以下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从工程公司的设置方式看,东洋公司是按照全能EPC工程公司的要求建立组织结构的,该公司自身有设计部门,形成了以技术为龙头的公司组织形式,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将经营开发和项目实施设立成相互关联和作用的独立体系,经营部门的工作重点在市场开发和建立融资渠道,实施部门则是围绕将项目如何落在实处开展工作。我公司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脱胎出来的窗口性外经贸公司,如果要建立以技术为先导的工程公司组织体系还需要一定的发展时间,而国内的设计院往往又不能理解将设计工作计入项目工期的EPC项目的客观需要,在工作安排上过于强调在我国传统建设体制下的设计周期,在设计指导思想上过于强调死的规范而不愿意因地制宜搞设计,因此无论在压缩设计周期、合理削减工程造价、为保证工程移交择优评定设计方案等方面都有种种问题,使得舞龙的龙头不具有带动全身跃动的能力。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公司采取了现实的解决办法,从责权利入手,与设计院捆绑起来进行项目管理,收到了一定的实效。
    
    其次是在对国际惯例的理解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是国际工程承包业界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但是我们在实际的贯彻中往往会自觉不自觉的出现偏差。比如说随着近年来FIDIC合同在国内的推动,许多人就形成了这是国际上唯一合同样式的观念,似乎言必FIDIC就是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量的国际工程项目业主都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出合同稿,DAP-1项目的基础合同稿就是业主作为询价文件一并发出的,因此如果抱着刻舟求剑的心态和方式去对待,就无法取得合同和执行合同。在此还要说点题外话,即使使用FIDIC合同的项目,也不是新版本就能覆盖老版本,同样也还存在业主根据习惯选用哪个版本的FIDIC的问题。在合同稿本的选择方面业主占有主导地位才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国际惯例,签订了的合同就不存在先进落后的区别,作为承包商只能在尊重合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全面掌握才能做到把签订的合同为我所用,而就是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在我们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也是在不断的碰撞中才真正理解了其深刻含义。在我们的项目里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设计部门提出了一个比合同规定的方案在技术上更先进的一项变更要求,但费用需要大幅增加,因此在内部讨论会上对此变更的必要性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技术人员被逼急了,说只有采用新方案才能为国争光。我当时请该同志冷静下来想一想,合同规定我们是供一个铁饭碗,我们却要给人家一个金饭碗,可能人家在接到金饭碗时会感激你,但是人家在背后不嘲笑你傻吗?这种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行为,只能说明我们还不懂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通过对许多技术方案的比较,我感到东洋公司对合同的把握方面绝对老辣,真正做到了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最大可能地节省了工程费用,这种精明可能我们还要用更多的时间才能学会。
    
    在责任体制建立的问题上,由于我们长期处在一种对上级负责的管理环境中,具体事务的经办人员往往扮演的是执行领导指示的角色,一项工作办好了是给领导增光,办砸了只不过是在一件具体的事上没有让领导满意,如果真要追究起责任来,就变成了都有责任又都没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体制显然不能适应EPC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点多、专业性强、时间紧的特点,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管理关系明确的组织结构。我们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体系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分层管理,同时把项目的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人身上,努力做到该由哪一级哪一个人负责的工作就由谁来全权办理并承担工作责任,防止由于层层汇报、研究而贻误最佳处理时机的情况发生,当然这种管理体制并不排斥对重大的对项目全局有影响的事项要通过充分讨论才能决定,也需要分层结构的上级负责人必需掌控下级的工作状况,建立良性的信息沟通、反馈系统。
    
    从项目管理制度方面看,由于我国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等的建立还处在起步阶段,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2年才刚刚颁行,而ISO质量体系虽已推行多年,但多数工程公司并没有真正建立具有检控作用的细化管理制度,因此我们的项目管理还远远达不到刚性化管理的程度。但是所有与东洋公司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该公司有一整套非常详细的项目管理规定,做一项工作开始之前,相关人员就会把程序发到参与者的手上,让你知道这项工作该怎样做,完成之后该怎样检查,使全体参加人员明确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这样才最大可能地保证了项目中每项工作都是有效的。对此,我们在虚心学习的基础上在工作中加以摸索,到本项目合同终止时,我们根据管理需要已经发表了63个内部工作程序文件,20余个与业主的工作程序文件,还有20余个程序性文件正在编写或列入了编制计划。同时,我们在规章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重点解决了编写、落实、调整三个环节,做到每个程序文件都是为得到执行而建立;在执行的程序文件是衡量所有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程序有问题,立即按编制程序的原则修改程序,保证程序本身的有效性。这几个环节抓好了,项目管理的尺子就清楚了,每个人也就知道该怎样检测自己的工作,各层负责人的管理也变得通顺起来。
    
    在团队精神方面又是一个东洋公司的强项。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DAP-1项目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我们能否建立一个高度团结统一的管理团队。,因此我们特别注意了在建立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岗位责任制。其次,既然是一个团队,就必须有一套将各部门、将每个人整合在一起的工作方法,这套方法除了上面提到的建体制、立规章外,还必须在团队中形成相互协作、彼此尊重、民主协商的工作风气,对于破坏团队精神的的苗头早抓早解决,防止其像霉菌一样扩散。同时我们在DAP-1项目的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建设上给予了较大投入,改变了以往项目组临时凑合的做法,虽然这种硬件设施的比较我们与东洋公司仍有较大差距,但是项目经理部的成员都能够理解并普遍感到满足。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真实的项目实施管理的舞台上,大幕一经拉开,谁是大牌就不再是演出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演出是否成功还要由实际效果评定。从2个DAP项目的同场竞技结果看,由于DAP-1项目的开工在DAP-2项目前数月,这种先入为主所产生的效果,必然会对东洋公司的项目管理班子形成一种压力,而我们的项目管理,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确实成果卓著:工程进度完全在按照计划实施,工程管理和技术方案步步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对我们的服务表示满意,这些实效迫使东洋公司必须另眼看待我们这个管理团队,这从现场的双方联络会议上DAP-2项目经理部对我们的态度上也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当然我们清楚地知道,DAP-1的项目管理实践并不能表明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已经与东洋公司相同,在项目管理的诸环节上我们留下了不少遗憾,但正是通过这样一次难得的同台竞技的机会,至少证明我们有能力在与国际大牌的同场竞技中同样可以赢得掌声,我们的项目管理已经迅速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只要在今后继续审慎、正确地应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那么这一个个工程经验的串接,就终将使我们在国际承包工程市场这个大舞台上成为耀眼的主角。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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