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六大课题亟待完善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3/30 阅读:1230
聚划算
    近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指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六大课题,亟待完善和改进。由于这些课题不但涉及工程监管的现实问题,也关系行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引起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
    
  徐波认为,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方式需进一步明晰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他认为,目前监督机构性质的不明确已经给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困惑;关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的问题,虽然已经出台了《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加以规范,但仍需进一步深入认识。同时,不良记录的管理方法也未得到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全面重视,工作方式、思想观念的改变未得到落实。
    
  其次是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惩处不力。有关的法规制度虽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但法规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各地执法情况也很不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对责任主体的惩戒作用大打折扣。 
    
   徐波指出,部分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和监督方式不利监管职能的发挥也是一个现实课题 。一些监督机构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同体,导致政府的监督与业主所组织的项目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或质量控制角色混淆不清,也使建设单位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政企不分现象依然突出。例如,一些撤销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仍延续传统的监管模式,异化为以市场为导向、带有监理性质的机构;而许多设在中央企业下属厂矿企业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有明显的企业性质,有的甚至只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部门。  
    
  此外,监督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目前,部分质量监督机构仍存在着监督人员对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监督规范规定不够熟悉、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有些监督人员仍无法摆脱传统的质量监督核验制方式;一些机构特别是县一级的机构接收过多的非专业人员,降低了质量监督的效力。
    
  徐波强调,质量监督机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性质,使为收费而监督的现象突出也是工程监督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监督机构与建设、施工企业间的经济联系,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被大打折扣,更易导致政府质量监督等同于强制性监理的错误认识。
    
  另外,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过窄,未能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质量的作用也不容回避。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对具体的工序和实体质量上的问题研究得多,对整个地区宏观上的质量形势掌握不够、分析不透彻。
    

    

    
    (季哲)

关于易利-项目管理-产品中心-联系我们-帮助中心-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