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机制新规范应对质量管理新形势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5/13 阅读:1264
聚划算
    当前,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建设行业得到迅速发展,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都面临着哪些新的形势,如何去应对?为此,笔者采访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 
    
  吴慧娟告诉笔者,当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第一,是工程建设规模增大,科技含量增大。高精尖的技术大量应用,其中相当一部分工程突破现行技术标准,技术风险突出。第二,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程度提高。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今后不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一律不实行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由于机制尚未健全,某些投资方违背科学规律的做法为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风险,甚至于留下质量安全隐患。第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变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了工程建设五大责任主体。随着工程建设生产方式的社会化专业化,工程质量涉及的单位越来越多。但仍有许多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总分包管理体制,极易导致施工质量低劣,甚至发生事故。另外,许多原来的分包企业成为总包企业,有的设备制造商和工业设计院也向工程公司转型,这些新兴的企业往往在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第四,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业,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据统计,目前建筑业中农民工达到3137万人,其中的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达到95%以上,但是全社会对农民工的质量安全及岗位技能的培训远远不够。而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水平。这些操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不是施工企业单方面能解决的。 
    
  面对这样的形势,吴慧娟认为,加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关键在于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已经四年多,《条例》规定了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但并没有说由国家来保证工程质量。企业是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不是政府管出来的,而是企业干出来的。要从体制、机制上来考虑,促使企业自觉地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建立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机制,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正在由政府监管主导向市场主体主导转变,但在企业层面上,建立质量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机制的考虑还不够。 
    
  吴慧娟指出:"我们正在考虑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将强化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质量问题与事故实际上是质量保证能力某个环节失控而出现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来讲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条件中的质量保证能力刻不容缓。通过诚信建设,加大市场信誉对企业质量责任主体的约束力,并充分利用社会中介、保险制度等市场化手段达到市场制衡,使企业真正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满足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需要。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与企业内部建立与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密切相关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她接着说,这就提出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标准问题。虽然我国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出台了多种技术标准、规定和办法等,但仍然缺乏一个系统的、完整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专业标准。ISO9000标准是以制造业为模式制定的,有关建筑行业的东西很少。加之市场误导及企业自身素质等多种原因,造成企业贯标认证的实际效果不理想,在众多通过认证的建筑企业中普遍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急需企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专门标准。为此建设部正在制定《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机制。 
    
  "目前建设部与国家认监委商议并达成了共识,中介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认证时,应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按照建设行业的标准去进行认证,以避免与实际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吴慧娟说,下一步将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发文,要求认证机构按照新标准去认证,通过政府的监督,让企业自己来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而不是完全靠政府监管来解决问题。 
    
  吴慧娟介绍说,即将出台的《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3年全国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强化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的工作要求和2003年建设部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以建设部建标《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改计划》发文批准,立项为国家标准,于2003年3月正式启动编制。目前基本形成《规范》的报批稿,《规范》适用于各类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规范》的主要特点:其一,《规范》是ISO9000国际标准的本地化和行业化。《规范》以现行ISO9000标准为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建筑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内容和范围与ISO9000保持一致,形式流程则以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过程为依据,便于企业操作。其二,《规范》主要用于企业的自律,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制订《规范》的根本目的是提出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适用于有关各方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政府对企业实施监管的依据,不要求企业必须通过该规范的认证。其三,《规范》对于企业采用何种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法保证工程质量,不做统一要求。《规范》对质量体系的建立强调文件化,通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但并不强调管理模式统一,鼓励企业实施自主的质量管理创新。其四,明确企业最高管理者在企业质量管理中的重要职责。《规范》要求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也可委托管理层中的其他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活动,明确其责任,授予其足够的权利。 
    

    

    
    (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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