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水工程建设与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5/13 阅读: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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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香港的建筑工程管理现状
    
    1.建筑市场的分类管理
    
    建筑市场的承包工程分两大类:一是政府工程,二是私人工程(包括政府工程私人化)。
    
    政府工程由各专业署,如水务署、渠务署、房屋署等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建设。
    
    私人工程必须通过业主和顾问公司或测量师的介绍,才能拿到标书,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形式。政府对私人业主的经济活动采取“不干预政策”,业主拥有很大的自主权。政府对私人工程不承担质量责任,但实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工程管理的机构设置
    
    香港政府工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其最大特点是实行按专业工程分类设置管理机构。由工务局负责政策,协调各署(处)之间的工作,不管具体工程,各部门(一般为专业署、处)各司其职从而大大减少了互踢皮球、互相掣肘、互相扯皮的现象。
    
    3.建筑市场的工程招投标管理
    
    政府工程一律采取招标投标,竞争承包。并且,只有具有经香港政府工务局批准的,可承包政府工程的承包商注册牌照,才能参加投标。
    
    政府工程发包时,有关部门在香港政府的《宪报》上刊登招标通告,规定工程的级别,以便有资格的承包商在招标信息引导下,有选择地投标。
    
    标书明确规定:“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或出价最高之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标书,并有权采纳某份投标书之全部或部分内容。”
    
    政府工程按投资额分为A、B、C三级牌照(即承建资格),A牌承包商有资格承包200万港元以下工程,B牌承包商可承包1000万港元以下工程,C牌承包商承包工程总价不受限制。有些较大型工程或特殊工程(如海底隧道),需先进行资格审查(预审),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4.政府对承包商的审查
    
    香港政府对承包商的审查是相当严格的。是否允许一个承包商注册或升级,均以能否达到所要求进入级别的经济和技术标准为前提。
    
    5.工程管理方面的不足
    
    香港的建筑工程管理并非尽善尽美。首先是机构庞大,人员过多,政府管理工程的人员多达上万人。其次是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
    
    二、水工程建设程序
    
    对应深圳市水务系统的管理范围,香港的水工程包括水务工程和渠务工程,水务工程主要指供水工程,包括水库、供水管网及水厂等;渠务工程主要指排洪和排污,如河道整治、下水道系统工程等。水务工程由水务署负责,渠务工程则由渠务署负责。
    
    香港政府工程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库务局长及公务员管理事务局长共同决定投资策略,认可工程项目并将有关的项目列入财政预案,提交立法局审批拨款。工程项目的建设审批主要有以下程序:
    
    1.策划和立项
    
    先根据有关的政策、标准和指引,对工程项目进行初级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然后进入政府工程的计划阶段,说明工程项目的条件、资源考虑、设计准备情况、费用准备、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估及方案实施准备等。在财政投资上需预测工程项目的投资费用,并分析可能产生的工程效果,即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项目批准
    
    根据政府工程计划的财政状况(基本工程储备基金、资金提供办法、基金提供和费用政策等),决定政府工程的项目数量和类别。通过有效的升级程序,如从新项目的丙级阶段升到乙级阶段,再从乙级阶段升到甲级阶段,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的研究深度和进行阶段,提交工程实施的执行时间表,并最终得到政府的批准并拨款。
    
    3.征地事项
    
    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土地征收工作。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香港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征地程序复杂且漫长,根据我们合作的经验,一项工程的征地时间最少需要18个月。
    
    4.工程设计和评估
    
    根据有关的设计指引和政策完成工程设计和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及项目评估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完成工程项目基本方案选择,编制设计文件,工程总平面图布置,并且经过审查和批准。
    
    详细设计阶段内容主要包括:详细设计目录、设计文件、设计计算书、设计有关记录(包括永久设计记录、设计说明、设计审查)、图纸、有关设计审查和证明文件等。
    
    项目评估主要是对投资费用进行评估。
    
    5.合同文件
    
    选择合同类型,制订合同文件的内容并通过法律审查。合同文件的内容包括:合同编号、投标须知、投标表格、合同条款、规范、工料单、图纸、杂项等。
    
    6.投标程序
    
    包括资格预审、标书评审及评标结果批准等。
    
    7.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工地移交,工程师现场监督(相当于内地的监理),工地记录,工程计划、进展及投资管理,合同付款,合同工期延长,索赔事宜,工地安全,噪声控制及避免空气和水污染,工程变更,罚款,工程竣工、完工证明,保养期事项等。
    
    三、水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主要分为设计阶段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施工监督管理三个方面。
    
    1.设计阶段
    
    整个设计阶段又分为丙级、乙级和甲级三个阶段。丙级阶段相当于我们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乙级阶段相当于我们的技施设计阶段,甲级阶段相当于我们的施工管理阶段。
    
    (1)丙级阶段:完成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初步地质勘查;完成初步设计,进行初步工程造价估算,定出工程的计划时间表等。有的项目可能要经过项目独立审核。在有关的工作完成之后,可申请项目进入乙级阶段。
    
    (2)乙级阶段:对工程进行仔细探讨并完成详细设计及审查,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完成项目的详细投资核算,完成征地工作,进行广泛的咨询,准备标书,申请升甲级即提交立法会申请拨款。
    
    (3)甲级阶段:进行工程的招标和投标工作;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监督工程进行,并全部完成。同时需提交全部的费用支出情况。
    
    2.工程招标
    
    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政府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对投标标书的评审及批准。
    
    承包商资格预审是根据不同工程性质的分类,按海外、本地及经由政府确认的资质名册进行严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包商才可以参加投标。
    
    投标书的评审,主要是考虑投标报价、承包商的财政状况及在过去5年的施工表现。一般情况下采用最低标价中标,否则要说明原因。
    
    评标结果要经过由包括库务局长、工务局长、物料供应署长及律政署代表组成的投标委员会的书面批准。
    
    3.施工监督
    
    香港的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并未实行目前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而是由授权的工程师全权负责(在中文版本的合同文件中称为工程主任,例如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工程的合同文件),其主要特点如下:
    
    (1)工程师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既是政府代理人,代表政府利益;另一方面又要求运用技术上的独立专业判断来管理合同。有的政府工程是委托给顾问公司进行管理的,有的就直接由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出任工程师直接进行合同管理。
    
    (2)工程师在合同上具有最高权力。现场工程师须负责一切的地盘记录,包括天气、人力、安全、测量、试验检验及工程进度、付款、会议记录、给承建商的指令等。
    
    (3)与承包商谈判事项制度化,形成书面条款。如投资的额外支出,工期延长的批准,罚款、索赔等,可以使有关的问题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四、对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启示
    
    香港地区的建筑市场十分发达,在水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制定了比较科学的程序和严谨的法规,并随之而发展和健全了相应的管理监督机构及社会服务机构。香港的一些科学管理方法和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对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具有十分有益的借鉴意义。
    
    1.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
    
    水工程基本上都是政府工程,在管理上应着重于政策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审查监督,尤其应加强对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环保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不同阶段的审查,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是进行高标准管理、建设高质量工程的必要保证。
    
    2.加强工程前期工作研究
    
    在香港,前期工作的研究和管理,每一步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前一步工作完成不好,就不能进入下一步工作。特别在投资控制,即工程的成本效益分析及风险分析方面,强调要“物有所值”,要求比较高;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严格按计划进行,并同支付控制相配合;在环境影响评估方面,更有目前内地还无法做到的一些要求和程序。
    
    3.严格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目前内地正在推行的“四制”的重要内容。同香港的合同管理相比,除了在一些风险条款方面有差别而外,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如何严格按合同执行。应淡化行政方面的领导意志,强调严格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水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及环境监督,处理好工程质量、工地安全、环境保护及争议、索赔等相关事宜。
    
    4.完善配套的水法律法规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和完善。据了解,仅有关城市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法规就有百多个,使全社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全社会上下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今天,我们也应大力推进水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促进和深化水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真正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从根本上确保水工程建设管理市场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广东省深圳市水务局  李长兴 顾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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