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几点看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5/16 阅读: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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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难点在质量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中,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是主体。业主及管理各方,要为施工创造必要的质量保证条件。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不可偏废。各方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改变观念,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和相互协调工作。
    
    关键词:中小型水利工程 ;质量控制;施工管理;监理工作
    

    

    
    1、前言
    
    中小型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往往不表现在技术上或规模上,而在质量控制方面,中小型水电工程施工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正规,一切因陋就简。施工承包单位有时连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都“简”得名存实亡。
    
    质量、进度、投资三要素之间是互相矛盾又是统一的,不正常地偏重于一点,必然伤害其他目标,失控的目标反过来又必将制约所强调的目标。
    
    在理论上,质量、进度、投资是等边三角形的三条边,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阶段必然有不同测重。实践证明,任何情况下,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是正确的运作方法。好的质量是施工中做出来的,而不是事后检查出来的。
    
    2、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某些特点
    
    2.1小而全、专业多、项目多、而单项工程量小
    
    以一个灌溉为主要目标的渠道而言,中小型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与专业和大型渠道是几乎相等的。所不同的仅是标准、规模不同而已,但某些单项的工程量却小得多。这从建设管理的角度来看,具有另一种难度。比如基础处理、边坡整治之类,大型工程虽然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但可动用先进的大型设备,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而工程量达不到一定程度,就作不到这点,而改用简化的办法,非专业队伍来施工,其质量就难以控制保证。有些工种由民工搞和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来做,其结果就完全是两回事。
    
    2.2单价低、投资少、工期短
    
    中小型水利工程 ,主要由地方筹资,采用地方单价都较低,工期又短,缺乏回旋余地,易于造成工期、投资突破,一旦发现早期失控,为弥补损失而赶工,将严重地影响质量控制工作。
    
    另一方面,建设管理与监理费用也相应较小,某些专用设备与手段就难以采用。由于缺乏必要的,有力的监测手段,不得不更多依赖于工程师的经验与个人判断。费用紧张还影响到监理部必要的人员配置,人力不足、资质不够,难免在工作上会有所疏漏。
    
    2.3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包与“隐性转包”
    
    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对分包是有严格控制的,更不允许“转包”。但在实际上,中小型水利工程主体工程的分包与“隐性转包”现象比大型工程普遍得多,但多数分包商未经严格资质审查。这使监理工程师的种种质量控制措施难以穿透层层错综复杂的领导关系,达到第一线工作面工作。
    
    2.4施工队伍设备投入少、技术水平低
    
    主要设备的配置及技术人员、熟练技工的比例是表征一个施工队伍素质的基本因素,是质量保证的主导条件。训练有素的技工和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是施工企业的“骨架”,这个“骨架”不完整,施工组织必然是杂乱无章、常识性错误不断。
    
    中小型水利工程多数由一家或数家施工企业的项目部领导施工,设备投入普遍不足,保养差。项目部由少量技术干部和技工组成,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及设备使用、维修。第一线施工多由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进行,大部分人没有专业工人应有的起码技能和纪律。而且,因其流动性大,极难管理。在包工头的授意下,一部分人会毫无顾忌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2.5民工的使用与管理不当
    
    民工队伍当其以与某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合作的模式参与工程建设时,可以是战斗力很强的队伍;但如果是无建制、无专业技术、无配套设备的零散民工,在包工头纠合之下分包工程时,简直就是质量事故的根源。
    
    通常的情况是具有承包资质的公司中标,签定施工合同之后,由项目部把工程分包给包工队,放心大胆地把质量控制的主动权交给包工头,“以包代管”,共同应付监理工程师的查询验收,质量监理异常被动。
    
    2.6前期勘测设计的深度、精度,不如大型工程
    
    由于地方财政通常难以垫付足够的前期勘测设计费,待立项后有了资金又急于上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必须的经费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致使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深度、精度不足,常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始料未及的情况。例如:对地下水估计不足,或对地下断层围岩稳条件缺乏正确判断,都会使施工遭受挫折,质量当然受到严重影响。
    
    2.7在施工招投标中压低工程费用
    
    地方单价本来较低,在招投标中又经常出现压价竞争的情况。甚至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压低临建费、不可预见费等,致使施工单位在经济上十分被动。这点也是中小型水利工程工程出现许多分包,甚至“隐性转包”的重要原因。包工队以更低单价拿到工程之后,经常挖空心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合理的单价是保证质量的经济基础,凡是质量事故较多的工程,大都可以追索到投资控制失误。低价中标的恶果。通常有两方面:一是“高价索赔(或补偿)”,其最终结果是结算单价并不低于正常单价。如果考虑到“消缺”,返工和补救措施,工程费用甚至超过合理费用;其二是:质量降低。资金的注入量和时间对质量的影响是很明显的。量不足或者注入时间不合理,使施工方长期负债运行,很难作出优良产品。
    
    以核减多少工程费用来评价项目法人和管理工作,是建设管理一大误区。
    
    3、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些难题
    
    3.1质量意识普遍较低
    
    一个最常听到的说法是:“小工程嘛,要求不要和大工程一样!”
    
    中小工程的设计标准和安全系数是低些、小些、但绝不是说质量可以稍微马虎一点,这是绝不应混淆的两个概念。但在中小型工程中,甚至技术干部都存在概念混乱。因而,在口头上都说质量第一。但在施工过程中,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当费用紧张时,就放弃了质量控制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变成了提前使用、节约投资。
    
    3.2对设计和监理的行政干预多
    
    在招投标阶段或开工伊始,有些业主就提出提前投入使用节约投资的指标。有的则是提出许多具体的设计优化方案,指令设计组执行。对于大型工程,重要的优化方案都须经咨询专家慎重研究后,正式向设计院提出,设计院接到建议,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之后,才作出正式决策。个别领导提出的方案,只能作为设计院工作的提示。
    
    优化方案可能是很好的,也可能是不成熟的。仓促决策,可能对质量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3.3设计方案变更过多
    
    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变更比较随便,有些达到了优化的目的,有的则把合理的方案改到了错误的道路上,设计方案变更将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和设备配置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
    
    没有明显的错误,或者缺乏优化的可靠论证,不宜过多变更设计方案。
    
    3.4设代组、监理部力量偏小
    
    一方面是限于费用,另一方面是易于小看中小型水利工程,在设代组和监理部的人员配备上,往往偏少、偏弱。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要由设代组或监理部在现场独立作出决定,更需要派驻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现场。
    
    3.5费用较紧、工作条件较差
    
    施工设备、试验设备大多破旧不全,交通、通讯不便,安全保护,卫生医疗,防汛抗灾条件都较差。
    
    国家经济发展到今天,有些条件是要可以改善的。比如水下工程的清淤及排水,高空作业的安全保护网与照明等,都是劳动法明确保证的。在中小型工程中却普遍存在违章作业,而且大家也匀以为常了,这些情况不仅威胁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安全作业,当然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4、几点认识
    
    4.1监理工作一定要及早介入,要贯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中小型电站大部分是施工招投标的结束,开始施工时才组建监理部。而实际上,开工令发布之前的质量控制工作更加重要。施工招标的过程、施工单位进场时的资质复核,施工准备阶段的若干重大决策的形成,都对施工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验证明,初期失控,犹如脱缰之马。开工伊始,就应形成一种严禁的模式,坏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正。
    
    最好在工程上马时的第一件事,就是监理工作招投标,随之组建监理部。
    
    4.2要处理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
    
    总的说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发布之前,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马虎,也不能代庖。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是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是向承包商提出应如何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是在实施过程中考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制止一切违规行为;“检查”是对运行结果进行考核。包括各工序、阶段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如果让监理去代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不仅是力不从心,而且责任不清。代替的结果,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弱化,甚至逐步放弃,从而使整个质量体系处于混乱状态。
    
    4.3监理要在每个环节上实施监控
    
    质量控制体系是多环节构成,任何一个环节松懈,都可能造成失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而是要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控制。首先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值班工程师是否在岗?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保证机构是否正常运转?
    
    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方能作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控。
    
    4.4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
    
    中小型水电工程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
    
    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4.5监理部的责、权、利要均衡
    
    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当是责任重、权利大、利益高,监理费用一般略高于同一工程的设计费比率。监理工作是一种脑力与体力双能耗的高智能劳动,要求监理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但是,目前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劳务。费用不是按工程费用的比率计算,而是按劳务费(X元/人·年)的计算方法或较低的工程费用的比率确定。
    
    责任是非常扩大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一切责任)。但是权利却集中在业主手上。
    
    难关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能吸引高手参加吗?难关监理没有威信,他们手中有权吗?
    
    责任是终身制,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却相当于临时招聘人员。
    
    “均衡”问题不解决,必将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发展。
    
    4.6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
    
    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互助协作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
    
    但我们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
    
    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供水、供电、征地、移民,以及砂石料场等,无不对质量的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首要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是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支持下树立起来的。没有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哪有威信可言?独立性是业主赋予的,公平与公正性需要施工单位支持和信任,并且予以承认。
    
    4.7重视监理工作,抓好监理队伍的建设
    
    我国目前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事实证明,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缺一不可。施工企业最先进人竞争行列,自有一套适合市场机制的管理办法,愈是成熟,愈需要监理制配合,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
    
    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首先要求监理人员有敬业精神,精通业务、清廉公正。但是一个监理单位不仅仅是一个劳务集体、也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集体、除了组织建设之外,还必需要有一定的投入,在软件和硬件方面都要有一定积累。这样方能在知识经验时代占有一席之地。
    
    5、结语
    
    中小型水利工程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极为重要,绝不能因其工程量不大而忽视。
    
    优良的施工质量要业主、监理和施工方共同努力去争取。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基础之上的,无论监理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都不应代替施工方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业主和监理应协力为其健全和正常运转创造条件。
    

    

    
    (巴州希尼尔水库管理处  王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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