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工程标底的编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5/16 阅读: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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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标底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确定、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其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标底应客观、公正地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对标底的编制有充分的认识。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投标 标底编制
    

    

    
    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自八十年代以来,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工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建立起适合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实行招投标制度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标底的编制是招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起着一种“商务标准”的作用,合理的标底是业主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承包商、中标人获取合法利润的基础。充分认识标底的作用,了解编制应遵循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才能编制出与工程实际相吻合的标底,使其起到应有的作用。
    
    1.标底的性质与作用
    
    1.1 标底的性质
    
    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指由招标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
    
    1.2 标底的主要作用
    
    1.2.1 能够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其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标底的编制过程是对项目所需费用的预先自我测算过程,通过标底的编制可以促使招标单位事先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调查和预测,做到对价格和有关费用心中有数。
    
    1.2.2 控制投资、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按照《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底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指扣除该项工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所有不属于招标范围内各项费用的余额)。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编制的标底超过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 应进行复核和分析,对其中不合理部分应剔除或调整;如仍超限额,应会同设计单位一起寻找原因,必要时由设计单位调整原来的概算或修正概算,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招标工作。
    
    1.2.3 评标的重要尺度。投标单位的报价进入以标底为基准的一定幅度范围内为有效报价,无充分理由,超出范围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时不予考虑。因此,只有编制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者所投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否则评标就是盲目的:只有制定了准确合理的标底,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抉择。因此,标底又是评标中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
    
    1.2.4 标底编制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报价、抑制低价抢标现象的 重要手段。盲目压低标价的低价抢标者,在施工过程中则采取或偷工减料,或无理索赔等种种不正当手段以避免自己的损失,使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无法得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评标过程中,以标底为准绳,剔除低价抢标的标书是防止这种现象有效措施。标底的性质和作用要求招标工程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来编制标底,使之准确、合理,保证招标工作的健康开展,定标时作出正确的抉择,使工程顺利进行。
    
    2.标底的编制 
    
    2.1 编制原则
    
    标底的价格应反映建筑产品的价值(即遵循价值规律);应反映建筑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建筑产品价格的影响(即服从供求规律); 应反映出一种平均先进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以达到通过招标,促使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目的。
    
    在编制标底同时还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量准价实”的原则,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和准确性。
    
    2.2 编制依据
    
    2.2.1 招标文件。标底作为衡量评审投标价的尺度,则必须同 投标人一样,要将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 图纸以及参考资料作为编制标底必须遵守的主要依据,而招标期间业主发出的修改书和标前会的问题解答等,同样是标底编制的依据。
    
    2.2.2 概、预算定额。概、预算定额是国家各专业部或各地区 根据专业和地区的特点,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专业或地区的统一定额,是一种具有法定性的指标,标底要起到控制投资额和作为招标工程确定的预期价格,就应该按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即现行的概、预算定额来编制标底。
    
    2.2.3 费用定额。费用定额与编制标底有关的取费标准是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包括施工技术装备费)、税金、施工图预算包干费等。编制标底时,费用定额项目和费率的取定可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规模、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参加投标的各施工企业的情况而定,但其基本费率的取费依据是费用定额。
    
    2.2.4 工、料、机价格。人工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 当地规定的有关工资标准计算,材料应进行实地调查,特别要核实土石方取土场、弃土场和运输条件,砂、石料的料场价格等。
    
    2.2.5 施工组织方案。标底的许多内容与施工组织方案有关,确定了适宜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使标底编制顺利进行。
    
    2.2.6 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 (或有关方面)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也是标底编制的主要依据。
    
    2.3 编制特点
    
    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的基本方法为实物法,标底编制也采用该方法。但标底的编制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及概预算相比较,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
    
    标底的编制原则决定了其既不同于工程概预算又离不开工程概预算。一方面,标底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限额之内;另一方面,标底编制需要以概、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为基础来进行成本预测,并以此作为标底编制的依据。标底和概预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工程量计算不同:概预算编制是按工程项目结合图纸计算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定额,标底则按工程量清单的细目和数量进行编制。
    
    包含内容不同:标底只计算工程量清单的费用(主要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概预算则计算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的预计数额,除建安费外,还包括设备购置、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
    
    取费不同:编制标底时可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考虑必要的工程特殊措施费,如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维持通车的措施费,而概预算除在其他直接费中计算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外, 一般不能再另计其他费用;标底中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费率可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地区条件、招标方式和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取定,概、预算则按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标底可根据具体工程和不同的承包方式考虑不同的包干系数,概、预算则按规定的预备费率计算。反映工程具体情况程度不同:标底应根据具体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概预算编制中则难以全面体现工期等工程具体情况。
    
    标底与投标报价书相比较,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措施、管理水平、企业定额或以往工作的经验来编制报价书,而不受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的约束,而标底则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2.4 编制程序
    
    标底的编制程序基本上和概预算相同,所不同的是比概预算要求更为具体和确切,更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具体编制程序如下。
    
    2.4.1 准备工作。熟悉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考察工程现 场、进行材料价格调查。
    
    2.4.2 工程量计算。复核工程量清单、按定额计算工程量。
    
    2.4.3 确定工、料、机单价。根据准备工作中收集到的资料,计算和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2.4.4 计算综合费率。综合费率由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 接费、计划利润、技术装备费等组成,要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概、预算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各项费率。
    
    2.4.5 计算工程细目总金额。按概预算编制办法计算各项工程细目的总金额。
    
    2.4.6 编制标底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各工程细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计量与支付办法,在增加利润(包括技术装备费)、税金、包干费等项目后,计算每项的合计金额后除以该项工程量得出单价。
    
    2.4.7 计算标底总金额。按工程量清单计算各章金额,然后计 算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得出标底总金额。
    
    2.4.8 编写标底说明。计算出标底总金额后,应写标底编制说 明,内容包括编制依据、费率取定、问题说明等有关事项。
    
    3.结束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其是否合理、准 确,直接影响工程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投标人的积极性和合理收入。由此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需要严肃认真对待。
    

    

    
    (山东黄河东平湖管理局  胡勇 赵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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