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黄河防洪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5/18 阅读:1238
聚划算
    摘  要:搞好黄河防洪工程的质量管理,需要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参建各方应各自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工程的顺利施工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各自的质量体系,制订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是搞好防洪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防洪工程 质量管理 措施
    

    

    
    黄河安危,事关大局。1998年长江大水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治理力度,投巨资加高加固黄河防洪工程,消除险点险段和病险水库,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大大提高,防洪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黄河得以安全度汛。因此,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提高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是确保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
    
    1.黄河防洪工程的建设特点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不同于其它水利工程,是在保证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对防洪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消除险点隐患。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普遍存在时间紧(要考虑主汛期和凌汛期,汛前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汛后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凌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任务重(工程量大)的特点,参建各方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施工单位
    
    根据投标时的工程量和工期情况,选定精良的设备和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选派部分施工人员提前进驻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好地方关系。进行铺工放样,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条件。
    
    2.2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初期,抽调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搞好工程开工前的迁占赔偿、四通一平等工作,协调好地方关系,签订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为工程开工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3监理单位
    
    依据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和人员重新进行审核,看其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如不能,要及时采取措施,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确保不误工程所需。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存在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2.4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监督参建各方在其资质等级允许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3.建立质量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1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建设任务的最终承担者,是与工程质量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单位,施工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洪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通过招标选择实力强的施工单位承担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组织、制订制度、编制计划、明确责任、检查落实等程序和措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从思想、组织、制度、方案、措施、方法等方面实施全员的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认真落实质量检查制度,填写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认真执行施工质量“三检制”,搞好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搞好旁站监理,搞好工序质量控制。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监理,参与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把好质量关。不经监理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3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实行建设监理制后,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随时的、连续的,但不能完全代替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派驻质量检查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特别是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协助监理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发挥质量管理的主导作用,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搞好工程建设质量。
    
    4.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4.1增强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提高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有关的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缺陷处罚办法等印发到全体质检人员和各施工班组,认真进行学习,增强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同时,对难度较大项目的质检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使其掌握质量检查标准、质量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控制方法,研究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保证工程检查规范化,质量评定标准化。
    
    制订质量检查制度、工作制度、检查方式和奖惩措施,落实质检任务,使质检人员任务目标、责任和权力明确,调动广大质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质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2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作为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据此进行质量管理。单元、分部工程检验严格实行“三检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抽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及时进行报验。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实施监理,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和监理工作档案,强化基础工作,对每一个质量行为提出监理要求,并对实际发生的质量行为登记造册,保持所有质量管理和控制资料的齐全、完整。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注重文字往来,数据说话,杜绝扯皮现象的发生。
    
    4.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执行班组初检,填写初检记录,由专职质检员复检,最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初检记录必须齐全、准确,无初检记录或初检记录不全的单元工程不得进行复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及时报现场监理验收。与现场监理人员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全过程接受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在相应的监理阶段中,编制监理规划,在规划中突出质量控制内容。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进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工序及时进行返工。定期对质检仪器、工具进行校核、率定和鉴定,防止非人为因素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结算时要有监理人员的质量合格签字,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结算工程款。
    
    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选择适当的时机,召开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加大工作交流力度,共同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职能,在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督,树立监督的权威性,采取巡回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搞好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的检查与评定,是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综合评价,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搞好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环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要准确及时,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内在质量。施工单位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后,监理人员要及时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施工资料的准确性。经监理现场抽查合格后,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由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参加,根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结合现场抽查资料进行评定,该阶段验收的重点是工程的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在隐蔽前必须经过参建各方的联合检查,合格后进行覆盖。参建各方要分类整理和妥善保存质量检查评定资料,保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合理真实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崔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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