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关键因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5/27 阅读:1738
聚划算
来源:中国工程管理网 时间:2010-05-27 点击: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施工企业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的同时风险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何面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和有效地预防,是施工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风险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的最终“产品”的形成与其它产品生产并不相同。建筑企业的产品是在野外形成的,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较难避免,往往由此造成的企业信誉和经济损失是惨重的。除了安全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合同风险和治安风险等。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因风险造成损失的频率和概率较国内要高得多。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学会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把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

  在项目实践中,一是要提高施工管理的风险意识,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力度,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的到位,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者腰认识到风险的危害性,提高遵章守规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预测、防范,减少风险的发生和发生风险时能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从而达到防险、避险,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风险管理的途径

  依照国际惯例风险管理的途径就是实行施工全过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险机制。在实施施工保险时,要尽其可能,对施工全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环节都要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对所有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按照国际惯例能投保的全部进行投保。对不能投保的风险环节要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如对承包合同实行交底制度,合同在履约中实行过程管理等。

  当前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管理正在向国际化迈进,参与国际工程承包的惯用作法是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分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和熟悉工程所在地对工程总包和分包的政策规定,指导我们采取相应的政策和策略。同时,必须了解和掌握FIDIC合同条款,搞好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要精通FIDIC有关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动用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改革和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此外,国内的民法、合同法286条款等都是施工企业有关人员需要学习掌握。一旦需要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利益。

  合同担保的风险管理

  合同担保是维护发包人利益的法律行为,在这方面稍有闪失,就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合同担保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决不可等闲视之。合同担保是独立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等项目。一般地说,承包商和承保人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否则承保人不会给承包商担保。合同但保的关键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包人的担保条件,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损害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条件是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和防止业主终止合同的风险条款。同时对担保金额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因担保泄露标价。要选择好履约方式,充分研究保单条款及加强保函的管理等。

  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并严格依法签订。在合同条款上要认真研究,评估,磋商,不能把注意力仅放在造价上,而应主要放在可能引起争议的条款上,特别是违约处罚和索赔风险上。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必须把双方责任、违约、罚款、索赔、免责等都要做出规范的界定和具体规定。一旦发生争议问题,就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加以解决。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尽管如此,发生合同纠纷仍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双方:一是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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